苍南县道观标准公章、账务章(经公安机关备案)雕刻所需材料
发布时间:2015年03月25日 来源: 县公安局 浏览量:1225次
苍南县道观标准公章、账务章(经公安机关备案)雕刻所需材料
苍南县道观标准公章、账务章(经公安机关备案)雕刻所需材料
1.本道观《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》(正、副本皆可);
2.负责人身份证、冠巾状。
3.县道教协会出具的道名俗名同名证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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